余建协【2019】第4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发改经体(2019)199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及<浙政办发(2019)48号>文件精神和民政局社团组织管理规定要求,凡是会长、副会长单位的会费标准在1万元以上的,原则上按照现有标准降低50%且不超过1万元。要合理设置会费档次,凡是会费标准超过4档的调整为4档及以下,且同一会费档次不得再细分不同标准,结果本协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会费标准:
1、会长所在单位会员企业 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
2、副会长所在单位会员企业 每年缴纳会费8000元
3、理事所在单位会员企业 每年缴纳会费6000元
4、一般单位会员企业 每年缴纳会费4000元
根据本协会财务结余情况,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会费缴纳每年以会费标准的50%缴纳。
5、其中工程检测部单位会员收费标准:副会长单位及桩基工程检测单位会员企业,每年缴纳会费8000元,一般单位会员企业,每年缴纳会费4000元。
二、缴纳会费的期限和方式
1、缴纳时间 每年6月30日之前缴纳当年会费。
2、当年上半年被批准入会的新会员,须缴纳全年会费,当年7月1日及以后被批准入会的,须缴纳半年会费。
三、本办法于2019年9月24日建筑业协会第七次会员大会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余姚市建筑业协会
二0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