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建发〔2016〕98号)、《关于现场专业人员“安全员”岗位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函人教字〔2015〕59号)、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培训中心相关文件要求和考试计划安排,拟于2017年试行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计算机网络考试。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考类别及考试内容
1、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计算机网络考试题型为客观题,考生在计算机上作答。
2、主要负责人(A类)考试内容:《安全生产知识考试用书(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DB33/1116-2015》。
项目负责人(B类)考试内容:《安全生产知识考试用书(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DB33/1116-2015》。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考试内容:《安全生产知识考试用书(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考试补充教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DB33/1116-2015》。
二、报考条件
符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建发〔2016〕98号)中考核要求的相关人员。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每月1日-6日报名,报名人数达到培训人数要求协会将上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培训中心,根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培训中心安排,协会组织培训、考试。今后计算机网络考试实行常态化。
2、报名地址:余姚市建筑业协会207办公室(丰山路199号2楼)
3、报名的企业或学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报名登记表》纸质一份(见附件 1),登记表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且必须加盖单位总公司公章,不盖公章的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4、电子照片(一个文件夹)、二代身份证扫描件(一个文件夹)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考生报考信息批量导入模版.xls(一个文件夹及纸质一份) 。电子照片以真实身份证号命名如:420112198311152700.jpg, 身份证照片正面:考生真实身份证号+z(小写的z正面的意思)命名如420112198311152700z.jpg,所有图片必须以.jpg格式保存。电子照片文件、身份证扫描件文件压缩为zip格式的压缩文件下。所有图片文件后缀名统一为jpg(小写jpg)格式。电子照片大小限定50KB以内,像素295*413,身份证扫描件大小单个限定200KB以内,并请严格按照图片命名规则来编辑文件。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符合条件的,再缴纳费用。
5、考生信息说明:上报前考生务必仔细核对个人信息,报名信息自上报录入后不再修改。
四、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1、收费标准:
计算机网络考试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16〕69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务费60元/人·次,(A类)培训费200元/人·次,(B类、C类)培训费300元/人·次,教材资料费按实收取(A类)35元,(B类)78元、(C类)103元,其中《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DB33/1116-2015》考生自备。
2、缴费方式:
转账(采用网银转账的请在“备注栏”标注“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汇款后把汇款单或回执单交到协会214室办公室,以便开具发票。如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填写附件4) 。
户名: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培训中心
账号:39153001040000070
开户银行:农行兴宁支行
五、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培训中心四楼(甬港南路211号)
七、成绩管理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成绩满分100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成绩满分150分,合格分数线为总成绩的60%。成绩公布后2年有效。
考试结束2周后,考生可登录浙江省建设信息港网站(www.zjjs.gov.cn)查询成绩。
八、证书管理
1、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经考试合格后提交相关资料到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申报考核。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增发省版现场专业人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加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教育专用章”(宁波编号)钢印后由各县(市)区统一到市住建委培训中心领取。
九、相关要求
1、考生必须保证本人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内容真实、有效,报名审核后信息不再修改,如提供虚假信息,后果自负。一个考生在一个考试批次可同时报A、B、C类考试,即只能在同一家单位报名,切勿重复报名,重复报名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参加考试。考生进入机考教室应保持良好的考试秩序,除必要的文具外,严禁携带与考试相关的资料、通讯工具及电子存储设备等,如有带入,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
咨询电话:62634095 62641215
附件列表:
1、《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报名登记表》
2、(新版)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考生报考信息批量导入模版
3、机考各项管理制度
4、开增值税发票汇总表
余姚市建筑业协会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