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培训报名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了帮助各会员单位更好应对建筑领域工程结算、工程纠纷处理及工程管理,依法维护建筑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本协会特邀请浙江义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史销销律师为我们辅导培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2024年10月17日。
二、参加对象:公司法务和成本经营管理负责人、项目经理。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汇总情况确定培训时间和地点,并另行通知。
四、本次培训费用由建筑业协会承担。
五、请各会员单位于10月17日之前将报名汇总表通过QQ邮箱(736458217@qq.com)上报协会,联系人:姜青青, 电话:62707013。
余姚市建筑业协会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