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建筑业协会文件
余建协[2013]15号关于2007年11月23日和2010年11月8日
“三类人员”合格证书延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试考核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3〕09号)文件要求,现就今年第二批到期证书延期工作安排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1、持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7年11月23日(第二次延期)发证批次的证书和2010年11月8日(第一次延期)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注册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且有效期届满的“三类人员”(市政、交通、水利专业除外)。
二、继续教育内容
近期出台的《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汇编》及《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与控制》。
三、继续教育实施
(一)本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按照统一师资、统一教材、统一学时、统一考核、统一发证的原则组织。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员凡上课或考试缺席的,作不合格处理。经考核合格颁发的《继续教育培训证书》作为“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的继续教育证明资料。
(二)报名时间:7月22日-8月6日止(双休日除外)
(三)报名随带资料:
(1)《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合格延期申请表》(附表2)(一式三份)。要求本人签名(签名真实可靠),所在企业名称处加盖企业公章;
(2)《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汇总表》(附表1,加盖企业公章,A、B、C类证书依次按顺序填写);
(3)三类人员合格证书原件。
(四)“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考试后通知核发,关注协会网站(http://www.yyjzyxh.com)
(五)继续教育培训时间待定。
(六)继续教育培训收费:培训费每人200元(含资料费、证书费等);缴款方式:现金
(七)报名地点:余姚市建筑业协会(丰山路199号212室)
联系电话:62707013 62641215 联 系 人:章陆飞 施 群
(八)各有关企业请专人负责做好报名及相关工作。如发生“三类人员”合格证书超过有效期限,按上级有关规定将予作废,希望有关单位认真重视并切实做好这一工作。
余姚市建筑业协会
附件: 附件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