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建委岗位继续教育有关精神,特通知以下上课须知
1、每天上课学员必须签到。半天签到二次到三次,签到记入考试成绩分,半天不听课扣5分;一门不听课扣10分;二门不听课扣20分。全部到课的学员可加分。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80分为成绩合格分。
2、有事请假,须写请假条并有单位盖章,领导签字.
3、布置的作业应独立完成。